望城区:健全督学管理机制 强化督学队伍建设
作者:smartedu 日期:2018-07-04 人气:
为加快建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监督保障的长效机制,督促和引导中小学校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国务院已于2012年8月29日通过了《教育督导条例》,并于2012年10月1日施行。我省从2010年秋季起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和实施了督学责任区制度。望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湘教发[2010]70号、长沙市人民政府长政发[2013]8号文件精神,创新督导工作方法,推进督导工作重心下移,加强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在全区设立七个督学责任区,选聘了21位专职督学,并于2014年2月正式全面开展工作。
一、充分认识建立督学责任区的意义,严格选聘责任区督学
实行责任区督学制度是丰富教育督导内涵的必然选择,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有关教育政策法规、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保障。而推行督学责任区制度,选聘好责任区督学是这一好制度成功的关键。那么督学从哪里来?在当前环境下,增编进人已无法行得通,聘请一批校外兼职督学又存在经费、时间等诸多困难。唯有在全区内部挖潜,扩职增效。我区从教研培训装备中心、后勤产业办、乡镇中心学校、乡镇农校抽调了21位业务能力强、工作负责的同志组成了责任区督学团队。从近一个学期的实践来看,责任区督学是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的有益创新,他们利用督学的专业身份经常下校,及时掌握学校情况、服务教育决策,使责任区督学制度深入广大教师的人心,推动了全区中小学的科学发展。
二、制定督学责任区制度,明确专职督学的责任
好制度能让人多做事、做好事。只有建立科学完善的责任区工作制度体系,督学工作才有章可循。因此,开展好督学责任区工作,必须结合本地区实际,将各项制度、各种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到岗。我区设立七个督学责任区,将所有学校纳入到责任区范围,明确提出责任区督学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规定责任区专职督学要经常深入到责任区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开展工作,搞好调研,参与学校方方面面的工作和管理,为学校的内涵发展当好参谋,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合理化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教育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同时,要求学校配合专职督学共同完成好每一次督导评估工作。半年时间,我区制定了责任区工作的相关制度。对责任区学校共进行了随访性督导、专项督导、规模小学综合督导等三次评估工作,有效推进了全区中小学教育督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对督学在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一律以督查整改意见报告的形式,要求各乡镇、街道(学校)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办理,并作好反馈。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对督学收集的师生及家长对责任区学校管理的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理并反馈;每位督学认真填写望城区责任区督学随访督导评估工作记录表,每一次督导检查,都要求督学写出书面督导意见,督学责任区小组汇总后形成督导评估报告,对各学校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公开通报,对好的典型给予表扬鼓励;对存在问题的坚决予以批评鞭策,确保每一次督导评估不走过场,达到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提高教育督导工作质量的目的。
三、提高督学队伍的素质,树立责任区专职督学的良好形象
督学队伍的素质直接影响教育督导工作的质量,影响教育督导工作的信誉。作为责任区督学,既要有责任感,更要全面掌握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策法规水平,同时要兼备过硬的业务素质,成为教育的行家里手。我区要求所有责任区督学要树形象、做表率,要深入学校,向实践学习,善于发现问题,不回避问题。为此,我区加强了对责任区专职督学的培训。一是编印了教育督导工作文件汇编,供督学自学;二是组织入职培训和参加市级培训,系统地学习了督导工作的政策、法规,特别是通过专家的讲授,督学们的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半年来,我区责任区督学教育政策法规水平明显提高,大多数督学都能站在全局的高度,全面的、辩证的分析研究问题,挖掘学校的特色、找出工作中的不足,特别是这次我区规模以上小学综合督导评估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区教育局、乡镇中心学校、各中小学校的一致好评,树立了督学的良好形象。
四、创新督学管理机制,树立督学工作的权威
督学要有权威,除了自身有非权力性(督学的政策水平、理论修养、文化素质)影响外,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还要从制度上赋予责任区督学职权,使督学有权可使,使权有据,这样方能被学校接受和认可。我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分别制定了《望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综合督导方案》、 《望城区2014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望城区实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工作方案》、《望城区责任督学聘任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区属学校设立教育督导室,乡镇中心学校聘任了督导联络员,各中小学校都配有视导员,与区政府督导室、督学责任区工作实现无缝对接。对于督学在责任区督査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只要督学有反馈,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与区教育局都能及时按规定严肃处理,以帮助责任区督学树立督学工作的权威。同时,我区鼓励责任区督学创新督学手段,优化督导方法,提高督导效率。从责任区学校单位对责任督学的满意度等五个方面对督学进行考核,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考核年度,每半年(一学期)进行一次中期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个人年度考核。
督学责任区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专职责任督学对于基层的督导还刚刚进入角色,很多问题还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完善和改进。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是一种长效机制,要做好这项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大胆尝试,不断总结和形成望城模式,以责任区制度的有效实施提升全区教育督导的层次,带来教育督导更好的效果,真正使教育督导部门“有为、有威、有位”,促进责任区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办人民满意教育做出责任区督学应有的贡献。(望城区第二督学责任区 贺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