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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国家2016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smartedu 日期:2016-02-23 人气:

湘教督办〔2016〕33号
 
 
各市州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省属各高等学校:
 
     为确保2016年春季开学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拟于2月25日至3月3日组织开展春季开学专项督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督导范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二、督导内容
各地各校开学条件保障情况、规范办学行为情况、校园安全管理情况、校车安全管理情况、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情况,以及专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等(督导重点详见附件1)。
三、督导方式
此次督导采取逐级分头检查的方式进行。各校自查;县级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全面排查;市级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重点抽查;省级督导部门组织开展随访督导检查;教育部组织外省教育、公安部门联合对我省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四、督导安排
(一)全面自查。2月25-27日,各地组织开展自查,一是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梳理排查各项开学条件保障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 ;二是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带队督导,重点是基础薄弱学校、寄宿制学校、农村偏远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困难;三是开展网络测评工作,每个县级单位至少组织20名学生家长和教师在自查期间完成网络测评工作(登录网址:http://2016kxwj.cee.edu)。.cn
(二)重点抽查。2月25日至27日,市州教育督导部门根据各县市区自查情况,对各县市区进行抽查,抽查学校不得少于6所学校,并于2月27日下午5:00之前向我办报送市州督导报告(电子文档),督导报告要涵盖本次督导重点内容涉及的6个方面17项工作情况。省属各高校针对督查重点内容涉及到的相关事项,认真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2月27日下午5:00之前分别报送我厅高教处和职成处。
(三)专项督导。2月15日至3月3日,教育部将派出专项督导组赴我省开展实地督导,在听取我省简要汇报后,由组长随机抽取1-2个市州督导检查,每个市州督导学校不少于6所,督导学校涵盖普通高校、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不同学段,其中农村学校(含教学点)不少于3所。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春季开学情况自查和市州重点抽查工作,应深入基层,掌握真实情况,切忌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检查结束后,要及时汇总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改进工作。
(二)检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不得层层陪同,不得安排宴请,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学校增加负担。
(三)各市州抽查和高校自查的情况要按时间要求迅速上报,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做法经验、困难问题和整改措施等。
联系方式:
督导处 联系人:马兰花   电话:13787121704
电子邮箱:jyddhn@163.com
高教处 联系人:曾思亮   电话:13548975534
电子邮箱:29330035@qq.com
职成处 联系人:周韶峰   电话:13574858078
电子邮箱:101197475@qq.com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23日
 

附件1

2016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一、开学条件保障

1.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2.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教材和教辅材料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情况。是否及时在开课前将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是否违背自愿原则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4.后勤保障情况。学校教学、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饮食、住宿、用水、用电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5.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教育活动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

6.村小学和教学点公用经费落实情况。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是否存在经费截留问题。

二、规范办学行为

7.治理乱收费情况。治理择校乱收费、补课乱收费、幼儿园乱收费等有关规定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乱办学、乱办班和乱收费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8.校务公开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取是否符合规定。

9.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是否消除超大班额,课程安排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级规定,是否落实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要求,是否存在组织学生补课行为,是否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

10.校服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是否对校服执行标准、校服采购、监督惩处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并执行到位。

三、校园安全管理

11.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12.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是否对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是否严防溺水事故,坚决避免群体性溺水事故。是否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杜绝中小学校宿舍明火取暖现象。是否加强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的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等苗头性问题排查化解情况,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校园暴力、校园欺凌行为。

13.校园周边防控情况。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

四、校车安全管理

14.相关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15.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五、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

16.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是否消除所有D级危房。

六、食品安全管理

17.食品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