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暑假期间
教育督导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省教育厅、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年度工作要点,现将做好2015年暑期教育督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责任区督学培训。各市州教育督导部门要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要求,创新运用理论讲解与现场操作相结合的责任区督学培训新模式,暑假期间市州本级开展一次以上督学培训,并指导所辖县市区进行全员培训,努力打造一支品德优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督学队伍,促进责任区督学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专业化。
二、认真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各市州教育督导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对违规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要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切实督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加强空间建设和自评整改。各市州教育督导部门要根据2015年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督促所辖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完善督导评估网络空间平台,组织好2014-2015学年度的网络自评工作,加大自评整改力度;督促所辖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进一步加强学校督导机构队伍建设,设立学校督导室,落实工作场地和办公经费,安排专人负责学校内部督导和网络空间建设;督促所辖省示范性普通高中针对制约学校发展的瓶颈问题和当前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循序渐进的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在8月底之前将整改方案上传到各学校的督导评估空间。
四、全面开展督学责任区建设专项督导。各市州教育督导部门要对所辖县市区督学责任区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导,重点督促县市区建立发展性的学校评价机制、规范的督学责任区工作机制、科学的督学责任区反馈机制、有力的督学责任区保障机制,切实帮助、指导责任区学校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各市州督学责任区建设专项督导的情况和结果要在8月底报送省教育督导办。省教育督导办将适时开展全省督学责任区建设情况专项督导,对督学责任区建设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先进县市区,给予重点扶持,在全省进行经验宣传和推介;对建设进度慢、措施不力的后进县市区,在全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