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政教督通〔2013〕65号
浏阳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报告
国家教育督导团:
根据《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的要求,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部分省督学和教育督导评估专家,于2013年7月23日至24日,对浏阳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督导评估。评估组按照《湖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和《2013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规定,对市人民政府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核查了经费账目,实地考察了14所学校。现将督导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根据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应在其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合格学校建设标准的基础上进行。我省义务教育合格学校验收标准共有7个方面31项指标,评估组根据要求,重点对每所学校的“师生比、教师学历合格、生均校地、生均校舍、生均体育场馆、实验室、六大功能室、图书室、生均教学设备值和生均藏书”10核心指标进行了核查。结果是:各学校均达到了省级评估标准。10项核心指标达到情况详见下表。
浏阳市小学、初中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
师生比 |
教师学历合格 |
生均校地 |
生均校舍 |
生均体育场馆 |
实 验 室 |
六大功能室 |
图 书 室 |
生均教学设备值 |
生均藏书 |
综合评估 |
|
L1 |
L2 |
L3 |
L4 |
L5 |
L6 |
L7 |
L8 |
L9 |
L10 |
L11 |
||
小 学 233所 |
达标 学校数 |
123 |
174 |
144 |
166 |
151 |
170 |
134 |
175 |
103 |
124 |
175 |
达标学校比例 |
70.29 |
99.43 |
82.29 |
94.86 |
86.29 |
97.14 |
76.57 |
100 |
58.86 |
70.86 |
100 |
|
初 中 51 所 |
达标学校数 |
49 |
27 |
49 |
50 |
42 |
47 |
45 |
51 |
35 |
41 |
51 |
达标学校比例 |
96.08 |
52.94 |
96.08 |
98.04 |
82.35 |
92.16 |
88.24 |
100 |
68.63 |
80.39 |
100 |
说明:1.本表系根据《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湘教发〔2008〕20号),所列10项
核心指标。
2. 10项指标设100分,计分低于80分的学校视为不达标。
3. 县域所有学校达到省定合格学校标准,才具备申报“基本均衡县(市、区)”资格。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根据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差异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均值之比,是测算数据离散程度的相对指标。差异系数的值越小,说明县域内校际间的差异也越小,即学校间的均衡程度越高。核查结果是:浏阳市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为:0.64、0.46,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指标达到情况详见下表。
浏阳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
学校 |
差异系数 |
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
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 |
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 |
生均图书册数 |
师 生 比 |
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 |
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 |
综合 |
L1 |
L2 |
L3 |
L4 |
L5 |
L6 |
L7 |
L8 |
L9 |
||
小学 |
全县平均值 |
3.61 |
5.78 |
599 |
5 |
22.15 |
0.04 |
0.04 |
0.03 |
|
差异系数 |
0.63 |
0.89 |
1.36 |
0.74 |
0.56 |
0.23 |
0.28 |
0.35 |
0.63 |
|
初中 |
全县平均值 |
4.25 |
9.1 |
905 |
6 |
31.78 |
0.08 |
0.06 |
0.06 |
|
差异系数 |
0.44 |
0.85 |
0.81 |
0.49 |
0.38 |
0.17 |
0.24 |
0.23 |
0.45 |
说明:“全县平均值”是指该项指标全县所有学校的平均值,用于评价该县差异系数是在什么水平下达标的。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工作情况
按照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20项指标进行,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核查结果是:浏阳市得分为93.6分,达到规定的要求。指标达到情况详见下表。
浏阳市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估得分 |
L1 |
L2 |
L3 |
|
A1.入学机会(20分) |
B1.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
2 |
2 |
B2.大班额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
6 |
5.6 |
|
B3.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 |
3 |
3 |
|
B4.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 |
3 |
3 |
|
B5.6—14岁三类残疾人口义务教育入学率达80%以上。 |
3 |
3 |
|
B6. 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名额30%以上按初中毕业生比例分配到县域内各初中,并逐步提高。 |
3 |
3 |
|
A2.保障机制(25分) |
B7.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 |
5 |
4 |
B8. 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近三年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 |
6 |
6 |
|
B9.推进合格学校建设,制定并有效实施了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 |
8 |
6 |
|
B10.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60%以上。 |
6 |
6 |
|
A3.教师队伍(35分) |
B11. 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教师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发放。 |
10 |
10 |
B12.义务教育学校学科教师配备合理,师生比达到省定编制标准。 |
6 |
4 |
|
B13. 建立并有效实施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 |
10 |
10 |
|
B14. 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加强教师培训。 |
4 |
4 |
|
B15.建立和完善教师补充机制。 |
5 |
5 |
|
A4.质量 与管理 |
B16.按照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 |
2 |
2 |
B17. 小学、初中巩固率达到省级规定标准。 |
3 |
3 |
|
B18. 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省级规定标准。 |
3 |
2 |
|
B19. 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重点校和重点班,公办义务教育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 |
6 |
6 |
|
B20. 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得到有效减轻。 |
6 |
6 |
|
总计 |
—— |
100 |
93.6 |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我省对有关县(市、区)开展了公众满意度调查,浏阳市综合满意度为84.85%。
综合以上结果,浏阳市达到了湖南省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
二、主要措施与经验
(一)重视统筹规划,有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科学决策,全面统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浏阳市委、市政府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出台了《关于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加快建设教育强市进程的实施意见》和《浏阳市教育强乡(镇、街道)督导评估细则》等系列文件。浏阳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依据规划、政策和文件的要求,全面统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多措并举,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是以“三个推进”(全面推进合格学校建设、努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信息强教”战略)为抓手,有力促进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二是实施“教育布局调整工程、山区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家庭困难学生助学工程、残疾少儿读书工程”等四大工程,着力保障教育公平。三是市委、市政府积极倡议,全市各界积极响应,开展捐资助学,改善偏远山区办学条件,累计捐资6380.8万元;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实施帮扶山区教育“十百千”工程,捐资2000万元,第九届政协委员捐款409万元,用于15所山区薄弱学校办实事、解难题。
3.立足公平,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均等。一是依据《关于切实解决中小学大班额、择校热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逐步缓解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二是制定了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的具体措施,保障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率达100%,并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三是构建了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乡村青少年成长计划工作小组组长或留守儿童教育协会成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定期组织留守儿童开展活动。浏阳市教育局将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纳入对学校年终考核内容,制定了有关考核评分标准。四是2012年,全市适龄三类残疾儿童292人,已办免学手续4人,特殊学校就读10人,随班就读276人,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97.9%。五是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校,连续三年来,每年均按100%的比例全部分配到校。
(二)积极保障投入,全面改善办学条件
1.义务教育经费实现了“三个增长”。浏阳市从建立公共财政长效投入保障机制入手,为教育优先、均衡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教育经费以市统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经查,预算内义务教育经费拨款,2010至2012年分别为459299千元、512281千元、621364千元;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2010至2012年,初中分别为3429元、4502元、6923元,小学分别为1974元、1996元、3220元;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2010至2012年,初中分别为742元、806元、868元,小学分别为400元、500元、500元。均实现了逐年增长。2002年核定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843万元)的60%(1706万元)用于了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教师培训经费按工资总额的1.5%,每年预算安排400万元。
2.落实了教师福利待遇。落实了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教师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发放,每年教师发放了十三个月工资,做到了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与公务员一视同仁。2013年财政安排165万元对在乡镇以下学校的教师每月发放200元的边远地区教师补贴。
3.逐步改善了办学条件。一是结合薄弱学校改造工程、校舍安全工程和合格学校建设,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近年来,共创建义务教育合格学校116所,改扩建学校325所,完成了9所学校迁扩建工程,完成校舍改造项目546个,实施了418个安全隐患维修项目,更新学生课桌椅10万套。实现了全市完小以上学校全部达到合格学校标准。二是积极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目前全市中小学共装备计算机教室241间、多媒体教室107间、固定式班班通设备1373套,全市所有中小学实现了“校校通”。
(三)注重队伍建设,整体提升师资水平
1.加大教师补充力度,不断改善师资结构。制定了《浏阳市“十二五”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力争通过每年引进400名左右优秀人才,实现到2015年胜任或基本胜任的管理人员和教师达100%,培养20名左右骨干校长,6位名校长,80位名师,市级骨干和学科带头人300名的目标。近两年来,浏阳市共补充新教师438人,补充率高达100%。其中,安排免费师范生43名,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20人。全县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学科结构等都得到较好的改善。目前,全县初中学校师生比为1:11.23,其中农村初中为1:14.6,小学为1:22.43,其中城市小学为1:21.3,农村小学为1:22.7。均基本符合省定师生比配置标准要求。
2.加大培训力度,有效提升教师素质。坚持以国培计划为引领,省级培训为拓展,市县培训为主体,校本研训为基础,以县教师进修学校为基地,扎实有效地对全县中小学教师进行了分类、分层、分岗培训。将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先后开展了学科培训(含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等。采用“送出去”研修取经,“请进来”传经送宝等模式,实现了教师与名师的面对面交流、探讨,开阔了视野,更新了理念,拓展了思维。仅2012年,参加国培804人,省培698人,市培664人,县培1805人。
3.加大交流力度,逐步均衡城乡师资。市教育局先后出台《浏阳市教育系统干部管理办法》、《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定期交流轮换制度的意见》,明确了校长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年。骨干教师、新聘教师要有目的的向农村和薄弱学校倾斜。先后有5批共103名城区教师到山区相对薄弱学校和新建学校任教。同时,还从农村学校选派教师到城区学校全程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各项活动,跟班学习。经查,近两年来新招聘的教师基本分配到农村中小学校任教,市级骨干教师的评选,按5%的比例均衡分配到校。浏阳市级18位名师中有16名在农村中小学;109名骨干教师中有92名在农村中小学。
(四)加强教育管理,稳步提升办学水平
1.切实规范学校管理。教育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就“严肃招生秩序”、“严格学籍管理”、“控制收费行为”、“履行课时计划”、“严控作息时间”、“严禁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等方面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同时,建立健全了学校督导评估制度,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使学校办学行为得到了有效的规范,所查学校能按照规定开足开齐课程,未发现有办重点班的现象。
2.推动学校全面提质。为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从2010年起,浏阳市教育局推动实施了学校对口帮扶工作,通过互派管理人员挂职锻炼、教学示范、专题研讨、扶贫帮困等措施,促进薄弱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全面提升。为确保对口帮扶工作取得成效,市教育局定期对帮扶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学校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3.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建立了全省第一个农村素质教育基地,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50万元专项经费,每年安排全市八年级学生到素质教育基地进行为期一周的培训。强力推行阳光体育,每年全县除组织中小学田径运动会、足球赛等常规赛事外,还举行阳光体育运动会,各校认真落实了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活动。全县中小学校扎实推进素质教育,成效显著。浏阳河中学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门建设了心理咨询室、综合活动室等功能室,编印心理健康教育校本教材,开设心理健康课程,被评为长沙市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浏阳河小学着力建设书香校园,开发经典诵读特色校本课程,通过开展“班级读书会”、“教师读书会”等系列活动,培养了师生良好的阅读习惯。太平桥小学注重学生养成教育,国学经典和诗词朗读成为该校办学亮点,并在多次比赛中获奖。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要进一步加强师资建设。一是部分学校年龄老化现象依然存在。所查有一所学校50岁以上教师占总人数的25%;二是部分学校教师学科专业结构不够合理。所查澄市完小27名教师中,语文、数学和英语教师就占了21人,音乐、体育、美术等课程基本由语、数教师兼任;北盛中学75名专任教师中,有12人“教非所学”。三是存在一定数量的代课教师。要求浏阳市在不断加大教师补充的同时,注意教师资源的进一步科学调配和合理流动,同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一步稳定农村教师队伍。
(二)要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一是城乡学校均存在大班额问题;二是部分学校功能室被挤占;三是有相当数量的学校教学仪器设备装备不足,学校藏书数量也有待进一步补充。此外,根据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测算的浏阳市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情况显示,小学的8项指标综合差异系数为0.63,与国家规定的0.65十分接近,而其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和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2项指标,小学和初中都大幅超过规定标准。浏阳市作为全省的人口大县、版图大县,教育投入总量大,办学条件的改善需要持续不断的经费投入。要求浏阳市合理调整改善办学条件的经费使用结构,在全面改善办学条件的同时,适当加大对教学仪器设备和体育运动场馆的投入力度,进一步缩小校际间差距。
我省将督促浏阳市委、市政府对照《湖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认真加以整改;并对整改工作加强跟踪督查和指导,及时将整改情况向国家教育督导团反馈,以迎接国家评估认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3年8月26日